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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

大龍布告欄

「教師請假規則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增訂身心調適假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本次「教師請假規則」修正增訂身心調適假,依教育部114年10月8日新聞稿意旨,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期間,所遺課務應由學校支付代課鐘點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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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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