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本府人事處列各機關學校推動「員工協談服務」情形為本年度業務績效考核重點項目,請各機關學校積極宣導服務內涵 (例如於新進人員講習、主管會議等公開場合宣導或利用電子郵件傳達員工協談室相關資訊),並將服務資訊置於機關學校網站。
二、本府員工協談室相關資訊如下(人事處網站首頁/服務園地/員工協助方案專區/服務項目/員工協談服務):
(一)服務對象:本府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,含正式職員、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駐衛警、約聘僱人員及本府進用之臨時人員,不包含教師。
(二)服務項目:提供個別協談及團體協談服務,每人及各單位每年度有6小時免費協談時數。
(三)協談地點:本府員工協談室(本市市政大樓12樓南區)。
(四)協談時段:以協談者申請時間為主,上班時間接受協談輔導,以公出辦理登記,亦可於下班時間進行。
(五)聯絡方式:2345-1995(專線)、府內分機4554;約聘心理輔導員項慶武。
三、各機關學校員工如有協談需求,可請當事人填妥申請表寄送至專責信箱1995@mail.taipei.gov.tw,或交由各該人事單位轉介,亦可親至員工協談室填寫紙本申請表或撥打專線電話申請。
四、 本室將擇日以二代表單調查各機關學校最近一次宣導情形,並請提供放置網頁連結,請預為宣導及準備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5') }} 21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