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臺北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4月13日
發文字號:府授人給字第1103003095號
主旨: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,為配合衛生福利部「第 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(108-112年)」,請各機關學校 賡續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,業將四癌篩檢 列為檢查項目,請同仁多加利用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4月9日 公保字第1100003099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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