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3月19日
發文字號:北市訓教字第1093001595號
主旨:本處109年度辦理「環境教育議題創意班」第1期(班期代 碼:AA2925)及「環境教育人員增能工作坊」第1期(班期 代碼:B00131),請貴機關遴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,前述 班期均請於4月17日(星期五)完成報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處教育訓練計畫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條辦理。
二、研習目標: (一)「環境教育議題創意班」第1期研習目標為促使學員養成 環境保護行為,實現永續生活方式。 (二)「環境教育人員增能工作坊」第1期研習目標為培育具環 境教育傳播能力的同仁,以有效擴散全民環境保護素養 及成效。
三、研習日期: (一)「環境教育議題創意班」第1期研習日期為4月28日(星期 二) (二)「環境教育人員增能工作坊」第1期研習日期為5月1日 (星期五)。
四、研習對象:以曾參加過本處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班、環境教 育人員核心課程研習班等人員或對環境教育有興趣同仁。
五、報名方式: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4月17日前至「實體 班期人事登入系統」(網址:http://dcsdcourse.taipei. gov.tw/personnel_login.php )完成班期報名作業。
六、研習訊息將逕以E-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機關人事人 員,請多加留意。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,研習訊息惠請 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。
七、實體課程教育訓練教材置於:「臺北e大」-「實體班期專 區」-「29學員專區」-「29C講義下載」,參訓人員請於上 課前瀏覽或下載,上課當日不提供講義。
八、旨揭各班期全程參與者各核發6小時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 數;公務人員者,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。
九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及保障個人健康安全等考 量,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: (一)依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 等級」規定,若學員被認定「居家隔離」、「居家檢 疫」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、「14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 狀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」等對象者,於規定防治措施期 間,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,並嚴禁 至本處參訓 (二)另依本府109年3月6日發佈之「因應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 活動辦理規範」,於國內疫情流行期間,為保障「慢性 病者、孕婦、其他免疫力較弱」等同仁健康,原則禁止 是類人員報名參訓。 (三)如有前述(一)、(二)情事者,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 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(取消參訓)或請假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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