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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龍布告欄

修正「臺北市政府員工休閒隊社活動實施計畫」第3點及 第5點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臺北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 
發文字號:府授人給字第1083002802號
主旨:修正「臺北市政府員工休閒隊社活動實施計畫」第3點及 第5點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 
說明: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 業,系統流水號為1082200J0016,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 市法規查詢系統,及人事處刊登本府電子公報系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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