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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

大龍布告欄

市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申請,欲申請者請於108年6月28日(星期五)前檢附相關申 請表件1式9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函報本局,請查照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 
發文字號:北市教終字第1083032967號 
主旨:市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申請,欲申請者請於108年6月28日(星期五)前檢附相關申 請表件1式9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函報本局,請查照。 
說明: 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 稱本辦法)辦理。 
二、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市府所屬機關、學校、幼兒園、市營事 業機構及依法於本市設立、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 構、團體;獎勵方式為發給獎狀。欲申請者,請填具旨揭 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於旨揭期限內送本局審查。 
三、另請市府各機關協助轉知所屬依法於本市設立、立案或登 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、團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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