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臺北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8月23日
發文字號:府授人考字第1072124194號
主旨: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107年地 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,請各機關學校人員應貫徹嚴守行政 中立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法二字第1074634166號書函辦理 。
二、查旨揭選舉公告業於107年8月16日發布,並將於同年8月2 7日至3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,請各機關學校人員於 選舉期間,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嚴守行 政中立。
三、另本府前於99年12月27日以府授人三字第09915124800號 函轉銓敘部同年月8日部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規定略 以,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 、噗浪等社交網站,從事與執行公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 ,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、機會或方法,要求他人加入公 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,或支持特定之政黨、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。請各機關學校人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, 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、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。
四、又為利各機關學校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,銓敘部已於 該部全球資訊網登載行政中立相關釋示(服務園地/文件典 藏/銓敘部法規釋例彙編(106年12月版)上冊)及問答集(各 司業務/法規司/常見問題項下)等,請各機關學校自行下 載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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