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臺北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學生事務工作推動小組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本市公私立小學現職專任教育人員。
本市各校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老師不得單獨報名,得與該校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合作。
請本校有意參加之教職員工依徵件活動須知(如附件)備妥相關表件,於107年3月30日(星期五)前交至學務處生教組。
活動計畫請詳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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